他乡之客
- 1.
和丢丢聊天到凌晨两点,可能身体里的兴奋因子还没有消退,早上六点醒来之后,随意在网络上找了一家独立影院,穿越了整个还没有睡醒的城市,在早上十一点和不到十个头发花白的老爷爷老太太看了一部马上就要下映的无名影片《TheWife》。选择的理由只是因为在成堆的贺岁片和恐怖片之间,既没胆子、又没创意的我选择了唯一的剧情片。
在接下来的一百分钟里,被爱情、写作、契约、名利、生死震撼到走出影院的时候什么话都说不出来。
在洗手间排队的路上,被一位排在我后面的亚裔女性叫住了,“Whatdo you think about the ending of the movie?(你怎么看这部电影的结尾)”
对着一个陌生人,我开始了毫无头绪的倾诉“我不知道,我真的不知道,这部电影实在是太震撼了。事实上,开学快三个月了,这是我第一次周末放纵自己一个人跳上地铁,漫无目的的进城在城里游荡。我不知道为什么选了这部电影,我甚至已经忘记了自己喜欢看什么样的电影,厌恶怎样的电影。在我星期天晚上十一点半,焦头烂额的赶着读完第一千页书的时候,我忘记了什么是自由,什么是说走就走,什么是随心所欲。然而这部随机选择的电影似乎给了我所有的答案。”
我三分钟的答非所问不知道给这个陌生人留下了什么印象。
电影讲述了美国上世纪六七十年代女性受到歧视,一位富有天才的女大学生借着她的教授(后来的丈夫)的名义写作出版,时间快进三十年,这位男作家获得了梦寐以求的诺贝尔文学奖,他们一起坐飞机去斯德哥尔摩领奖。在领奖仪式上,这对结婚三十来年的夫妻互相对对方忍无可忍,他无法忍受她的才华横溢、与毫不计较的为他牺牲,她无法忍受他愈发增长的虚荣与自欺欺人。这本应该属于她的诺贝尔文学奖一粒石子惊起千层浪,揭露了每个人最黑暗的不安与欲望。然而最后尘埃落定,她选择了让他继续享有俗世的荣光,而不去揭露事实真相。
- 2.
“你怎么看这部电影的结尾?”
是啊,我怎么看这部电影的结尾呢。
一笑泯恩仇,因为“爱”这一个字就既往不咎,不计较真假,不计较对错,我对这样好莱坞式的结尾有些失望。
“你又对结尾怎么看呢?”
这位陌生的女士说,“wow,我有完全不一样的理解。我的猜测是,她选择不揭露事实真相不是因为爱,而是因为想借着外界舆论对此的猜测,让‘她丈夫的书’继续大卖,这样她也能借此重新出山,在风口浪尖上发售署名于她自己的书。她选择只将事实真相告知她的儿子,一个不知名、不成器的作家,是因为在她百年之后,他(而不是任何一个与她没有血缘关系的人)可以以此为题材写一本有争议性的书,借此出名。”
我一时说不出话来。
实在是太过于犀利的解读。在我的任何一节文学或是电影赏析课上都不曾出现过的犀利解读。
我猜测眼前这个有着这样犀利解读的中年妇女一定经历过生活的摸爬滚打,对婚姻生活和亲子关系有着深刻的认识,在她面前我这个tooyoung too naïve的大学生自惭形秽。
我很喜欢在美国看电影的原因之一是,在电影中总能看到在不同人生阶段的人的故事,我尤其喜欢看小朋友或是步入垂暮之年的老人。小朋友的故事治愈,而老人的故事无解。无解的故事、无解的人性对于治疗人类的intellectualsloth(精神上的懒惰)是最好的练习与解药。
今天又找到了另一个原因——影院里总是有许多中老年人。在看完一部电影之后,与一个中老年人分享彼此对于电影的体会就像是看了另一部完全不一样的电影。
我们走出电影院,在附近找了一家餐厅。
就这样,我第一次和一个素未谋面,在电影院遇上的陌生人,吃了一餐饭。
- 3.
A writer has to write, otherwise he/she will suffocate.
No, a writer has to have his work READ.
He doesn’t need my approval to write.
No, you are wrong! Everybody needs approval.
--The Wife
人被名利所累,即使不追求名利的人,也需要来自外界最基本的认可。
有没有一件事是不需要任何认可却可以坚持做一辈子的呢?我不知道。
上课的时候容易想着“这个教授是不是不喜欢我呀,我是不是有什么做的不够好的他/她没有指正出来?”
上个星期去了literaryhistory of atrocity(屠杀暴行文学史)本学期第一次的officehour,打印好了论文想让教授读完之后给一些建议,教授严肃的说“我不想读,我想听你讲。”我硬着头皮讲完之后,教授说“很明显你在这方面花了很多时间,想的很深。”
我说“我总觉得我对着纯文本表达起来更自信一些,因为在讲历史或是社会事件的时候,我总觉得因为我没有亲身经历,所以没有一些有亲身经历的同学有立场在课上发言,我觉得在短暂而宝贵的课堂时间里,他们的声音更值得被大家听到。我的想法大家回去看着书,顺藤摸瓜的推理总能很快找到的。”
“你想的,比你口头表达的,多许多呀。”
被教授认可之后一整周都处在打鸡血的状态,像是幼儿园拿到小红花的小朋友一样想找人炫耀,又觉得这种行为太不符合我的年龄了,不知道要找谁炫耀,于是情绪激动的找到了姐姐。
我和姐姐是两个喜欢言不由衷的女人。
总是喜欢拿自己做不到的事情来衡量对方。
在学术中时常沉不下心来,为人情冷暖、身外之物烦扰。然后互相惊叹“你看起来不像是会这样做的人呀!”
据姐姐说(我无从考证),我高中的时候曾经在一封信中写道“我的理想人生就像是坐上一架永不停息的列车,我身边时时刻刻涌上上车的陌生人,我刚刚聊到熟络的人也在时刻之间必须要连招呼都来不及打就离我而去。虽然一直一人前行,但永远不缺有趣的人与有趣的故事。”
姐姐说,她当时好羡慕我的洒脱。
我说,什么呀,这真的是我写的吗?不可能吧。如果是我的话,的确喜欢列车,喜欢旅行,但我坐的车厢里一定要有兴趣相投、知暖知热的好友家人相伴才行呀。这么洒脱的一定不是我!
我反唇相讥。某次我陷入低谷时感叹“虽然不知道自己是不是千里马,可是好羡慕有伯乐的千里马呀,那种在我自己都不相信自己的时候坚持相信我的人。”姐姐卖乖的说出了富有哲理的话“那你也可以既做千里马,又做自己的伯乐呀,自给自足!”
我当时想,真的有这样能力的真是奇女子了。没想到,这样机灵的想法也只是说出来安慰我、为我打气罢了,她自己也无法真正执行。
都希望对方拥有自己拥有不了的超能力。
都希望对方成为比自己更淡定、更成熟的人。
希望在对方身上看到自己。
- 4.
我从来没有想过会和一个陌生人成为忘年之交,大概她为我解答的困惑比我给她带来的新鲜感多许多吧。
萍水
“My daughter was an English major, in between jobs, poor little thing.”
她轻快的叹了一口气,问我是学什么的,我告诉她我学比较文学。 “i‘m also a ‘poor little thing’, haha”
她说,她第一眼看到我的时候便在我看完电影满是惊慌与震撼的眼睛里看到了她女儿的样子,她说,你是不是像她一样从小有超常的敏感与分析能力。我笑了,我的敏感像是个经常失灵的秘密武器,平时大大咧咧永远看不出来谁与谁之间有小矛盾、小情愫,然而敏感起来认真到,我的一位心理医生说“从没有见过把自己的心路历程分析的如此透彻的咨询者,我似乎什么专业术语都不用提供,只要听你说就可以了。”
相逢
“你应该继续一边用中文,一边用英文进行写作!对于你来说,英文文学是全新的领域,这并不是说你的背景知识不够充沛,而是说,无论你年龄如何成长,英文文风如何变换, 你永远都有一个别人梦寐以求的新鲜的视角。”
尽是他乡之客
“患得患失并不是每个人每时每刻必须经历的状态。我觉得你们这个时代的孩子很幸福,因为经济的腾飞以及国际关系的发展,从小有机会看世界。因为视野大了,选择也多了,才会觉得患得患失。我们这个年纪的人许多做一个工作从一而终,从不知道还有更多更好的选择等着我们。”
关山
“亲爱的,我很不想成为告诉你这个残酷事实的人。但是,事实就是,从概率上来说,你大概不会喜欢你的第一份工作,你甚至也许不会喜欢你的第二份工作。如果不幸在做自己不喜欢做的工作,那么请一定时刻留神给自己找一份planb,这样你可以随时辞职,说‘我受够了!我不想干了!我现在要开始赚着低微的工资,开始做自己真正喜欢的事情了。’”
难跃
我似乎进入了一个长达三四个月的writer’sblock。
Writer’s block似乎不是什么严重的问题,反正我的主业是学生,副业是每天给自己做饭,再副业是喜欢谈人生的话唠,再再副业也许才是写一些文字。
我的写作状态时常是,遇上一件有趣的事,激动的拽着朋友开始口若悬河的说,说着说着发现自己的语速赶不上思维迸溅的速度,因此不耐烦的停止话题,开始在纸上把想说的话写下来。
然而近期好像突然变成了一个乳糖不耐患者,不管是刚出炉的重芝士蛋糕,草莓口味的冰激凌,还是芒果味酸奶,在大快朵颐之后都无法被身体消化吸收。究其原因,似乎是身体里的酶失常了。这才发现,我的酶就是让我有倾诉欲望的朋友们,与让我没有任何顾虑、可以尽情浪费的时间。这两者都没有,似乎就只能放下手中的热牛奶、与心里觊觎已久的奶油巧克力,开始退而求其次喝没有刺激性的lactaid了。
想到这里就想到了一个明明知道自己乳糖不耐,却总是不吃药就喝奶茶,然后难受的死去活来的朋友。是不是得不到的东西才对人类有致命的吸引力呢?
此刻的我似乎突然理解了。
谁悲失路之人
最后的最后,她还是回到母亲的形象,温柔又不失有权威的告诉我“小姑娘,你要记住这里可是纽约,你以后可不能看完电影之后随随便便和谁都出来喝茶吃饭呀,遇上了坏人怎么办。”
我也回到了那个在母亲面前卖乖的女儿的形象:“知道啦,这是第一次。未来可遇不可求。”
她回说,这也是她第一次。
时常与一位朋友抱怨,纽约也许可以排上我们俩最不喜欢城市的榜首。
这样的萍水相逢,我却不能想象发生在另一座城市里。
也许我不喜欢的不是纽约,只是没踏出晨边高地的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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